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院

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如何计算?

2013-05-06 11:44: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城镇职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各项个人比例负担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比例负担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各类人员按75%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各类人员按85%支付。补充医疗保险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因病发生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和在校学生非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总费用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在校学生超过500元以上的和其他城镇居民超过8000元以上的按70%支付;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达州市境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75%支付,达州市境外的住院医疗费用按65%支付。每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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