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院
住院指南
    为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院的各项工作,给母婴和伤病员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的住院条件,特作出如下规定:
    1、 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
    2、 上午8:30—9:30时为查房时间,陪伴员必须离开病房;
    3、 严禁向窗外倒水和仍烟头等物;
    4、 不准在病房内乱晾晒衣物、尿布和堆放杂物等;
    5、 严禁在病房内烧煤油炉、电炉、炭炉等;
    6、 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等物;
    7、 严禁在病房内高声喧哗和吸烟;
    8、 爱护病房内的公物,即毛毯、被盖、茶几、座椅及医疗设备仪器等物,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严禁在病房内外墙壁乱写乱画;
    9、 住院产妇和病人在住院期间因有事外出,须征得主管医生和护士的同意,方能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10、 注意防火、防盗;贵重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以防丢失;